改革退撫制度回歸社會公義
2005.08.17 工商時報
改革退撫制度回歸社會公義
工商社論
陳水扁總統最近在聽取有關中央政府九十五年度總預算的編製情形簡報時,針對軍公教人員退休金所得替代率過高問題,指示應予檢討研究改進。有了總統這一番話,職司公務人員考銓退撫業務的考試院馬上就動了起來,於上周四的院會討論銓敘部所提「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案,在考試委員的高度共識下,決定交付審查,正式吹響了退撫制度改革的號角。
包括考試委員和多數國人所以對公務人員退休制度的改革,具有如此高的共識,肇因於目前所實施的軍公教人員薪給福利退休待遇,相較於非軍公教人員體系的受薪階級或農民、小本自營商之所得,已經出現相當的落差。這種落差的存在,不只引發是否符合公平正義的質疑,現實上財政已感困窘的政府機關更顯得捉襟見肘。在人事成本支出偏高的情況下,影響所及則是使得政府預算用於公共投資、國防武器購買等的支出受到排擠。同時,這種差距固然已經存在一段時間,隨著近年來經濟成長的困頓,一般人就業困難、實質所得不升反降,而軍公教人員的鐵飯碗則絲毫不受影響,因此質疑、檢討的聲浪自然也就特別顯著。
綜觀當前公務人員薪給待遇福利退休機制受人詬病者,主要在於退休條件過於寬厚,只要年滿五十歲,年資滿二十五年,或年滿六十歲,年資滿十五年,亦即年齡與年資兩者合計達七十五者即可申請退休。
更可議的是,這些五十出頭年富力壯的公務人員退休時,可以申領月退俸。這種制度設計當初乃著眼於避免退休者一次領取造成財政負荷,但改領月退,因國人平均年齡顯著延長,如果五十歲就退休,平均領取年限可長達二十八.九三年,也就是領月退的年限比實際工作的年資還要長,從而也就使得近年來各級政府用於退休人員的退撫支出始終居高不下。相較之下,非公務人員體系的受薪階級,能夠拿到退休金已經要偷笑了,更遑論可以享有「活得愈久,領得愈多」的月退俸。
領月退俸已經是公私體系的重大落差,更應檢討的是月退俸的結構不合理。以教職人員而言,平均可領在職薪的八、九成,甚至有比在職時領更多的情況。相較於其他國家規畫退休人員所得,最多只及在職時的六成,則如此優渥的給付自然難以令一般人心服,自然也會累積成政府沉重的財政負荷。
此外,軍公教人員優渥的福利待遇,還包括男性服役的年資也可算入服務年資(私營事業則不採計),子女教育補助條件優厚,軍教人員免納所得,退休金可享一八%優惠利率等。在如此優渥又不虞飯碗不保的情況下,難怪社會大眾對於入公門真是趨之若鶩。
正如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今天軍公教人員各項薪給福利退休待遇如此優渥,也不是一天造成的。相當程度是源於過去艱苦歲月軍公教待遇微薄時所為的制度設計。但是這許多年來軍公教的待遇所得早已高於一般國民所得,但不論是退休年資的計算、月退俸制度及支給標準,以及減免稅等優惠卻仍全套保留,自然形成重大落差,也導致此番的改革聲浪,而打算從延長退休年限入手,包括年齡加年資從目前的七十五提高為八十五。
我們認為退休年資的計算,從七五制改為八五制只是整體改革的起步,除了一八%優惠存款已訂有適用對象的日落條款,軍教免稅的改革談論已久,社會更有高度共識,應該併同退休年資延後,列為第一波改革重點。而下一波則應切實檢討調整退休年所得替代率過高的問題,予以調整至合理的水準。此外,不少領月退者轉戰私營機關,實質領雙薪所得更甚於昔,這種偏差不公的現象同樣也應正視檢討。
改革退休制度,如同推動稅務改革,出發點既是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也是為紓解政府財政困境創造條件。執政團隊如果連這點都推不動,以後也就別再喊什麼改革的口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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