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志遠:保留盈餘課稅 應該取消
記者陳令軒整理
一個大有為的政府,看好產業方向,並推出相關策略去做,就是一種不公平現象。重點是,這樣做是否可以提升競爭力,對整體利益的幫助又有多大?
產業能夠成型,不外乎技術、資金、人才及市場四大因素,其中市場是很難去建立的,而技術則需要資金及人才到位,才能夠發展。尤其全球化之後,人才及資金的流動很活絡,技術也隨之流通;至於市場,產業界可以自行尋找。
台灣只是一個小小的國家,人才不可能無限制膨脹,因此只能提高效率,許多可以提高效率的東西,都應該被鼓勵。
以半導體產業來說,設備有兩種,一種是提高效率的,比如說自動化的機台;另一種則是提高數量的,因此,政府鼓勵半導體業者提高生產效率,租稅成了產業發展的必要條件,但光有這些優惠,也不保證一定成功。
租稅優惠對於資金及人才的流動,有相當的影響性。很多人抱怨,政府只對高科技業進行租稅優惠,其實傳統產業也可以跟進,進行技術研發、施行分紅配股制度。重點在於,傳統產業需不需要這樣做。
台灣高科技業的薪水,是美國的四分之一,美國一個剛出道的技術人才,年薪就有10萬美元,相當於台灣高科技公司一位副總級以上主管的薪資。台灣高科技業者為了突破限制,吸引人才加盟,才發展出這套分紅模式,經過股東同意,而且公司賺錢才走得下去。
社會大眾對於員工分紅課稅問題,出現了誤解。從個人所得稅的角度分析,現在大家要求公平。事實上,高科技業需要提高效率,若把資金分光,很容易被對手追上而輸給人家,若不分配,又要課徵10%的稅。
我建議,取消保留盈餘課稅制度,將來配發時再行課徵。至於分紅課稅,可以學習美國制度,按實價打折後課稅。正因為稅制繁複,現在很多賺錢的科技公司,都很頭痛,一方面希望配股,留存現金繼續投資,但也擔心稅率及競爭力問題。
許多企業的海外投資,因為台灣的特殊稅制,保留盈餘匯回來要課稅,因此都保留在海外,結果反而不好。現在的租稅制度,並沒有什麼問題,細節只要改了,就沒問題了,不需要整體翻修,否則茲事體大。
現在,我們要搞清楚,我們要跟誰競爭,對手制度是怎麼弄的,如果輸給對手,產業自然就會出走。
比如說對岸,他們提供五免五減半的高科技優惠稅制,跟我們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很像,當初是對方抄襲我們的,如今,我們要自己拿掉,簡直是退步了,不要倒因為果。
最近有些訊息說,晶圓雙雄過去幾年的稅負是「負的40億元」,這是不可能的,難道政府還掏錢給企業?這誤解相當大,因為大家是從財務報表來看,而不是由稅務報表分析,許多科技公司老闆都搞不清楚。
對高科技業來說,退稅額度可供企業運用,但是期限內無法獲利,是要吐回去的。以前我曾待過的世界先進當年就一邊面臨虧損,還一邊退回稅金,經營相當辛苦。
我建議,應該把退稅額度擺在資產負債表,而非損益表,否則經營者容易操弄公司。如果把稅沖回,即使虧損,企業在損益表上仍可顯現獲利,甚至分配盈餘,這才是不公平的。
【2005/03/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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