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美玥:優惠政策 強化知識創新
何美玥:優惠政策 強化知識創新
記者黃玉珍整理
近自行車展覽剛展出落幕,我就舉自行車工業為例,全球產量是1億輛,由台商生產的有2,800萬輛,其中在大陸製造的有2,300萬輛,在台灣生產的只有500多萬輛。
但是,台灣生產的腳踏車平均每輛可賣165美元、大陸生產的只能賣50美元,原因就在於台灣可以提供創新及高附加價值的製造環境,企業透過知識創新競爭力自然增加,而租稅優惠便是增加企業知識創新及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最 近外界對高科技產業享有租稅減免的誤解甚多,以92年為例,包括研發、投資貧瘠地區等功能性投資抵減的減免稅額是457億元,個別廠商獲得的減免稅額則只 有79億元,合計就是外界所講的高科技產業減免稅536億元。但是在兩稅合一制度下,企業所繳的稅可以讓股東扣抵,因此,實際的稅收損失只有無法扣抵的 79億元。
產升條例規定的功能性投資抵減,是租稅立足點的平等,也就是建立租稅減免的遊戲規則,讓企業自行決定是否投入資本在研發等被獎勵的活動。這種獎勵方式,是讓企業多做多享受租稅減免,但並未限制誰可以做,誰不能做。
如果是齊頭式的平等,就是直接降稅率,但那不是我們要做的。新興產業五年免稅的用意,是要引導廠商進入新的領域,而且只有在公司賺錢時才可以享受免稅。至於個人股東投資抵減也只適用在創始股東身上,讓股東進入新領域時,比較沒有風險。
不過,也訂有退出機制。例如,過去所有IC設計都可以受獎勵,後來提高至0.175微米以上才獎勵,接著又提高至0.135微米,現在則要奈米級的才有獎勵。
在兩稅合一的制度下,營所稅免稅,是不花成本的獎勵措施。但是,如果財政部以租稅穩定的理由,要實施最低稅負制,經濟部也不反對,但剛開始不應太高,稅率10%以下較適當,5%至7.5%,企業界接受程度較高。
財政部應該要提出各行各業的納稅資料,來說明那些企業的有效稅率偏低。另外,也要評估最低稅負制對企業資金調度的影響,並和企業討論到底需要多少稅金來讓國庫周轉。
經濟部的立場,是財政部要實施最低稅負,必須以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所稅為前提。不過,可以檢討兩稅合一制度,參考歐洲國家部分扣抵的方式,例如,企業所繳的稅額,只能有50%讓股東扣抵。
至於,盧董事長提到的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之間的差異,造成企業困擾,我們會和證期局討論解決之道。
【2005/03/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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