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添枝:修正兩稅合一 降低稅率
陳添枝:修正兩稅合一 降低稅率
記者陳令軒整理
租稅公平,應該從個人角度去考慮,有所得就要課稅,不能有個別抵減。
現在兩稅合一,公司不繳的稅,個人也會被課徵到,真正完美的兩稅合一,就是兩階段只課徵一次就好。
現在大家討論的租稅公平都失焦了,有些人說,高科技公司都不繳稅,這完全沒有立足點。產業租稅優惠是每個國家都在做的事情,獎勵別可以按產業、區域等角度來區分,產升條例應改以功能別取代產業別的獎勵方式,五年免稅可以持續進行,但是範圍要縮小。
以台灣兩大晶圓龍頭為例,過去幾年投資速度之快、比率之高,可以看到鼓勵產業投資先進技術的成果。當然,如果未來這些科技產業,投資速度放緩,便可以大幅度縮減投資抵減優惠。
科技產品的生命周期短,企業如果沒有便宜資金,很難跟上技術發展的腳步,如半導體、面板業都是如此,到時候會很危險。
我認為,租稅優惠就是鼓勵投資,從過去經驗可以看到,確實有效果。但是,對原始股東的租稅抵減可以取消,因為雙重獎勵沒有意義,且無關乎企業投資及提升競爭力。
投資抵減的政策,並不是很好的策略,新興科技公司要會賺錢,才能免稅。歐洲國家就編列預算,直接給企業錢,但這樣問題會更大,因為資金要給誰,取捨上有問題。
現在社會經常談到稅負問題,主要是政府稅收減少,這十年來稅收少了5,000億元,最主要的原因是兩稅合一制度。此外,企業保留盈餘課徵10%,原本是怕公司不分配盈餘,結果造成很多障礙,應該取消。
其實,現在很多歐洲國家都取消兩稅合一,重回到舊制。未來兩稅合一也要重新調整,甚至可以恢復公司及個人課稅舊制,但是稅率要降低。
至於企業保留盈餘要課徵10%的稅,是一種不好的制度,稅率制訂者就是怕公司不分配盈餘,而特別課稅,這樣造成很多障礙,本來要鼓勵海外台商將獲利匯回來,但是保留盈餘又要課稅,反而讓人卻步。
我覺得,現在兩稅合一要重新調整,單單擬訂最低稅負制度也沒用,因為公司繳完了,員工、股東等個人所得稅又減少了,只是增加公平性的表象而已。我建議恢復公司及個人恢復課稅,營業稅從25%降到20%,個人所得稅最高稅率,從40%降到35%。
最後,我們還是要考慮到國際競爭的問題。兩稅合一制度,對於外國企業沒啥好處,台灣稅率比香港等其他國家高,現在全球化的環境中,企業是有長腳的。
為何台灣推動營運總部很難?因為外資沒有理由找個高稅率的地區進行投資。儘管我們可以說,台灣稅收只占GDP的12.7%,但是外資才不管,因為他們被課徵高額的稅,甚至達到35%。
【2005/03/10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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