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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14, 2005

.跛腳BOT 貪商汙吏撈暴利

跛腳BOT 貪商汙吏撈暴利


荷世平/台大土木工程系助理教授(台北市)

繼前日電視播出高捷「玄」案,西門子信誓旦旦地承諾出資十億卻只投資五億的新聞後,昨日又見報載台灣高鐵日商預計投資一百三十億,卻也只有區區三十億到位。有了這些失敗的BOT,稅金已無力買單,無怪乎政府要動腦筋到基層退休公務員身上了。

台灣BOT問題層出不窮的主因之一,在於我們實行的是「跛腳BOT」。

第一:不當的主管機關。我們的BOT主管機關是公共工程委員會,其實,國外學者一致認為BOT最複雜的關鍵成敗因素在於財務規劃與管理,其重要性遠超過工程技術面,也無怪乎英國的BOT主管機關為財政部,財政部對BOT案皆有財務查核之權力,以防止BOT原始股東利用管理與資訊的優勢將BOT特許公司掏空。

第二:BOT的評估與決標過程不專業。英國之BOT案在評估與決標階段均有非常專業之財務顧問公司進行試算與評估。反觀我們,在評估過程,財務評估專業度極低;依筆者所參與個案之經驗,至少有八成財務試算錯誤百出。另在決標過程,雖然表面上有一些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但以目前政府機關所給付之區區二、三千元的車馬費,並無法要求專家學者花數十個小時讀完一箱或數箱的投標文件或對財務計畫進行試算與提出報告,只能憑著業者短短二、三十分鐘行銷式簡報,進行評審。像高鐵的評審委員大多是產官學界之名人,這些大忙人有專業能力與時間好好評審嗎?無怪乎被台灣高鐵公司的「政府零出資、回饋政府一○八八億」的假大餅給騙了。

第三:講求業績,不允許BOT失敗。政府以BOT簽約金額作為機關績效標準,又更忌諱BOT的失敗,於是百般遷就業者,業者明明違約還要幫忙找藉口;近日高捷西門子與高鐵資金缺口便是最佳例子。到最後,業者有恃無恐,一再將契約打折,造就了今日投機商人與投機官員充斥的景象。

第四:虛假的融資。BOT民間投資的主要投資主角之一應是國內外之銀行團。民間融資機構由於提供大部分資金需求,對於BOT特許公司之財務與工程監督極度重視,也因此直接防止了原始股東的投機行為。在英國,這種由市場機能自我監督與控制的機制是BOT的重點之一;即使日後BOT失敗,縱有少數銀行倒閉,政府也不介入,英法海峽隧道便是最好的例子。反觀台灣高鐵,所謂的融資其實主要來自政府旗下的四大基金,約二千四百億,銀行團部份僅佔約四百多億,加上政府對融資的間接保證,試問,四大基金如何監督?聰明的讀者也不難想像為何高鐵有今天的問題了。至於高雄捷運,只是披了BOT的外皮,毫無市場監督,無怪乎弊案連傳。

第五:預算制度無彈性,無法處理自償率不足之BOT計畫。許多歐洲國家對於此類BOT案均採取所謂的「影子費率」方式,也就是仍由民間籌措「全部」的建設經費,自償不足部分日後由政府逐年依照實際設施之品質與使用率額外給付費率差額部分,如此便可大大降低原始股東掏空的動機,且有誘因建設高品質之設施。影子費率方式是一種「購買服務」的觀念,而非國內狹隘的「購買設施」的觀念。就筆者接觸過的個案,主辦機關對於影子費率方式需年年編審預算均避之唯恐不及,而以政府出資或增加附屬事業範圍為捷徑,以致造就了日後弊端叢生的禍根。

第六:政府竟允許或甚至鼓勵尚未開始營運的BOT案對大眾募股。筆者警告,依照我們目前的跛腳BOT方式,這種未見營運績效前就允許公開上市募股,將造成災難性的後果。英法海峽隧道在興建前便向大眾募股,造成投資大眾血本無歸。試想,連政府單位都不知道BOT公司在搞什麼東西了,一般大眾知道些什麼?也只有被欺騙的份罷了。

其實BOT投資者與其他產業商人無異,在追求其最大利潤。BOT的問題在於我們這「跛腳BOT」留給BOT投資者以及官員太多空間追求投機性暴利。我們要仰賴的,不應是商人的道德,我們要依賴的,應是「完整的BOT制度」。亦正如我們不應仰賴執政黨的自清或道德口號,我們應要求良好的司法、政治與輿論系統,一個可以讓貪官汙吏無所遁形、接受制裁與被唾棄的一個系統。否則,台灣將只會是一個停留在人治、偽善與形式主義的跛腳國家。

【2005/11/15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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