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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16, 2005

數位中心 沒機會?

005.10.17  中國時報
數位中心 沒機會?
陳麗瑛

十月十四日時論廣場刊載嘉義市電腦同業公會林欽河理事長「別傻了,數位機會中心」一文,提出做法上的一些缺失。筆者作為當年鼓勵推動的學者之一,至為感謝企業先進能如此具體陳述政府推動方法之謬誤,願拙文能即時為政府及民間需求銜接,略補缺口。

教育部推動的「數位機會中心」以帶動當地文化或農林漁牧及觀光等特色產業發展為目標,想當然不會成功。因為許多偏遠地區的農林漁牧產品並非只要架構好銷售網站就會有訂單。若真有顧客上網訂購,則農戶只懂生產,中下游的產品(尤其是生鮮產品)運銷,運銷途中的保鮮設備及宅配到戶等商業服務團隊若無農漁會和運銷物流業者搭配服務,都會區的民眾不會感受到訂購這種新鮮食品,又可濟助貧窮鄉鎮的好處。因此,農漁牧產品應有農委會透過各地農漁會及運銷公司系統支援,才有可能成功。
若是其他土特產品,雖然即時運輸的需求沒那麼高,但市場競爭及運送問題亦需協助解決,則透過經濟部中小企業輔導方案就近協助尋找可搭配之業者,社區共同成長,就近扶持發展地方產業的模式,才可長期持續發展。觀光業則應有交通部觀光局的協助。經建會的社區總體營造團隊人才及經費也應整合。以發展地方產業特色為主的數位機會中心,由教育部主導其實是不倫不類的。不然,就得充分作到部會支援系統整合。

由林文看來,教育部推動資訊全民化犯了一個嚴重的由上往下分派資源的錯誤。四年內預計在一六八個鄉鎮地區,架構三百個數位機會中心,就是一個標準的好大喜功,政績吹牛模式。要有效推動社區文化保存,產業發展等,不必硬性規定多少時間內要成立多少個中心,而應採取由偏遠地區民眾或學校,結合當地願熱心協助之企業或公益團體,共同提出申請書,以三﹣五年為輔導期,方有可能成功。至於審核補助與否,則應考量偏遠地區民眾受益程度,自有資源(或自籌款)及運用當地社區資源配合情形等作為評估標準,並應由下往上作業。

回歸到教育部本業,教育部所推動的e化教育或e化學習則應以提升教學品質,均衡城鄉教育素質落差為要務。若以教育部預算執行e化教育或e化學習,在偏遠地區的「數位機會中心」應以學生能到中心使用電腦增進知識為主。因此,教育部需有相當豐富的學習知識庫及學生練習題庫為因應。

小犬今年剛考上台大資工系,該系在「計算機概論」等基礎課程上採用美國ACM的題庫,不斷累積其學習樂趣。作為父母心中甚為高興,因為相信經過這樣訓練的孩子,將來一定有國際競爭力。天下父母心,我相信鄉下父母亦盼望自己孩子不輸都會小孩。

「計算機程式」課的教授甚至有能力自行設計可讓學生人機互動而自己知道設計的程式達七分、八分,或十分的水準。這種超人能力當然不是一般教授所能具備。但是就國小、國中、高中教材,作這樣的e化設計,供全國學生使用,應有不少合格的工程師可和老師們合作。如此投資應是相當划算的。我們國家有的是人才,就看教育官員有沒有用心求才而已!

(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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